一、岗位职责
1. 纪检监察工作
- 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学校纪检监察制度和工作计划。
- 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 受理信访举报,组织问题线索核查,依规依纪处理违纪案件。
- 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
2. 行政监察与审计监督
- 监督学校重大决策、招生录取、基建工程、采购招标、财务资金等重点领域的合规性。
- 牵头或配合开展内部审计,防范财务风险和经济责任问题。
- 监督学校行政权力运行,防止滥用职权、利益输送等行为。
3. 制度建设与风险防控
- 制定和完善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关键岗位廉政建设。
- 参与学校“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监督。
4. 协调与汇报
- 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定期汇报学校廉政建设情况。
- 协调学校纪委、审计、财务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
二、任职条件
- 中共党员,熟悉党纪法规(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
-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历优先;法学、审计学、财务管理、政治学、公共管理等专业优先;
-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高校同等管理岗位任职经验3年以上,相关岗位任职经验5年以上;
-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可放宽至55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