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日常材料撰写、综合。负责受理信访件和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处置意见并督促办理;对管理权限内选拔任用干部进行廉洁审查;建立日常指导服务机制,指导属下企业开展纪检工作。
2.检举控告处理。受理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和管理的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和事项。
3.审查调查。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定期形成问题线索分析报告并按要求上报;负责党委管理干部、依照规定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对发生的严重违反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形成重大风险或重大经济损失、声誉风险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4.执纪问责。负责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公司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党员领导人员,以及依据管理权限内的监察对象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有关建议。
5.负责案件审理工作,对违规违纪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6.负责党纪处分有关工作,负责拟定处分和案情通报,跟踪督办执行工作。
7.负责办理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8.负责案件申诉的复查工作。
9.做好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的回访工作。
10.负责有关事项记录、纪要、对案件材料规范装订成卷,整理归档。
11.健全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
12.协助部门做好纪检其他工作,完成上级和公司纪委交办的工作。
任职要求:
1.中共正式党员。
2.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道德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督工作,敢于坚持原则和开展反腐败工作。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具有纪检监察、巡察等岗位工作经验,或具有法律、审计、财务、组织人事等岗位工作经历,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有查办案件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者优先。
4.认同和遵循岭南集团企业文化,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与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5.符合有关任职回避等相关要求,无违纪、违法或其他不适宜从业记录。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职业禁忌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