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生学业、就业、生活等辅导服务工作;
2.负责所服务学生的资料、信息报表填报工作;
3.负责学生奖助学金、评优评先、安全管理等工作;
4.其他与学生相关的工作。
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2.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3 . 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在高等教育阶段担任过校级或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考虑。
5.具有辅导员经历或者拥有就业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