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万·14薪
南京市汉中路2号
一、岗位职责
(一)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授予的相应权责。
(二)负责根据公司战略目标,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年度预算、经营计划,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董事会决议事项,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四)定期组织开展总经理办公会等经营管理会议和系统化培训,强化财务分析、成本管控和账务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稳定开展。
(五)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市场营销、产品研发、生产管理、供应链管理、质量检验、安全管控等管理体系,对日常经营管理、品质管控和生产安全负责。
(六)负责公司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企业发展人才需求,做好人才储备。
(七)完成公司董事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热爱国资国企事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富有改革意识和创新精神。
2.认同企业的价值观、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3.具备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企业管理、技术能力等方面的专长,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战略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营销管理能力卓越。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心素质,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法或不良执业记录,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二)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
2.5年以上食品行业高层管理经验,熟悉食品营销及企业管理,具备良好的结构思维能力、产业发展洞察力、企业经营领导力。
3.年富力强,1978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4.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资格禁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接受报名:
1.严重违纪违法给予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2.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3.存在《公司法》第146条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情形,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禁止从业的情形。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