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任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35周岁以下;
(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国家大政方针,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制度、文件和工作程序等,具有较强的风险合规意识;(九)符合中国光大环境(集体)有限公司亲属任职回避有关工作要求;
(十)非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应届毕业生不要求相关工作年限,具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政治信念不坚定,有不良品行记录的;
(二)处于问责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审计、审查、调查的;
(三)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四)违反从业限制规定的;
(五)健康状况不符合岗位胜任要求的;(六)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七)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
说明: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光大环保能源(宁远)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
2.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年6月17日及以后)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好公司党建相关工作;(二)负责党组织建设与管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发展、党费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党组织党员教育与管理工作(四)负责党组织党务事务与协调;
(五)配合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落实党内监督工作;
(六)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