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安全环保治安消防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员工安全环保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环保治安消防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各种安全环保活动。
5.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环保治安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定期组织公司安全环保治安消防大检查,督促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7.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安全环保技措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管理,并参加工程验收。
8.参与招投标项目外包施工队资质的审查。
9.参加安全、环保及治安消防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10.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环保治安消防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提出奖惩意见。对严重违规、违章的单位或个人及时纠正,并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10.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1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管理,提出使用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12.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13.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4.负责制定公司“三废”防治目标、规划、实施与考核办法,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15.负责职业病防治管理,推广职业病防治、安全管理新技术和新成果。
16.组织安全环保治安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17.负责公司贵重、民爆与危化品的安全押运、保护工作。
18.负责组织火灾、治安案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矿山救援工作。
职责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及采选矿等矿山相关专业。
2.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注册资质,安全管理员B证及以上证书。
3.具备5年及以上地下矿山安全管理相关岗位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