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三级机构班子(负责人)
1.2-2.4万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
5-10年
本科
01-15
工作地址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职位描述

一、岗位职责

(一)战略承接与经营达成:贯彻落实总公司及分公司的各项战略规划、经营方针与管理制度,确保年度保费收入、利润、成本控制、市场占有率等核心经营指标的全面达成。

(二)机构全面管理:全面主持本机构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对机构的业务发展、运营效率、服务品质及合规风控承担最终责任。

(三)市场开拓与业务发展:深度开拓本地市场,制定并实施具有竞争力的市场策略和销售推动方案,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优质业务占比,确保规模与效益同步增长。

(四)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负责机构人才梯队建设,打造高绩效、高凝聚力的前、后端团队,并主导关键人才的选拔、培养、激励与保留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组织文化。

(五)外部关系维护:代表分公司维护与当地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重要客户及战略合作伙伴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与市场声誉。

二、任职要求

(一)基本素质

1、高度认同华安文化与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2、具备强烈的经营意识、市场竞争意识、风险合规意识和担当精神。

3、具备出色的领导力、决策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

4、目标导向,具备优秀的抗压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敬业精神。

(二)年龄与学历

1、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保险、金融、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工作经验与能力

1、具有5年及以上财产保险行业工作经验,其中至少2年财险公司中支机构负责人或分公司部门负责人管理经验。

2、深刻理解财产保险市场与运营规律,具备优秀的算账经营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能精准制定并推动经营策略。

3、熟悉当地市场环境与监管政策,拥有丰富的业务资源与人脉网络。

(四)合规与风控要求:

1、无任何监管机构或公司认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2、近一年内无受到监管行政处罚或公司重大纪律处分。

3、具备清晰的风险合规意识,过往任职期间未出现重大风险责任事件。

特别说明:薪资为区间范围,具体情况需进行详细面议。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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