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月
04-29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国企
100-2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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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描述
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市场化选聘权属企业副总经理岗位招聘公告 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为福州古厝集团二级企业。公司下辖13家企业,资产总额182.92亿元。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主营“房地产开发、商管运营、建筑施工、贸易服务”四大业务板块,先后建成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海峡汽车文化广场、福州国际健康驿站等省市重点项目,承接公建面积共计96万㎡,开发建设新榕·金城湾、新榕·金鼓郡等房地产项目,住宅面积共计317万㎡。2023年以来,公司持续积蓄发展动能,累计竞得新榕·江和阅、新榕·云行等9幅地块。目前,在建项目10个,总占地面积456亩,建筑面积107万㎡。 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忠实履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董事会(董事办公会)决议,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情况,具有强烈的市场竞争意识和较好的战略发展眼光。 3.具备较强的现代企业治理知识及运营管理实践经验,善于聚人才带队伍。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认可度。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生产经营能力、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4.认同企业文化,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效益,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职业信用,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年龄至少能任满一个聘期(3年)及以上。 6.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7.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违反有关党纪、政纪、组织规定和企业相关管理规定影响使用的,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的; (2)因个人原因造成曾任职企业经营不善、出现严重亏损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其他严重品行不端、弄虚作假、不守信用、不讲诚信行为的; (3)《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https://www.fzrsrc.cn/news/18_12324.html) 四、招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测评、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下午18:00截止。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依托福州人事人才网、智联招聘网等渠道发布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3. 报名材料: (1)填写《职业经理人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及个人电子版简历; (2)提供身份证原件照片;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4)提供岗位要求相应年限的社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工作证明、社保证明+岗位证明等);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能证明个人经验、能力、业绩的其他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6)其他要求:报考者需将所有相关电子版附件(扫描件)统一压缩成一份文件,邮件标题及附件均命名为: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应聘人员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 (公告详情以及附件发布于福州人事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