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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原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文件精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文件的要求,转制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9.9亿元人民币。
大华出资总额2010万元,总部设在北京,在深圳、上海、武汉、呼和浩特、广州、长春、沈阳、珠海、南昌、西安、合肥、杭州、大连、郑州、长沙、太原、南京、昆明、济南、成都、海口、苏州、重庆、厦门、乌鲁木齐、拉萨、贵阳、南宁、天津等29个中心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设有多家联系机构。
大华拥有一支能够提供高度专业服务的团队,截止到2018年12月从业人员5300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1400多人,其中具有5年以上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700多人,具有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外发达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能够提供国际业务服务的专业人员约100人;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称号的专家有16人;此外还有业内外知名的各类杰出业务专家100余名,这些专家在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公司治理和战略管理咨询、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企业购并重组、IT审计和国际化业务等方面具有业内领先的水平。大华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中的很多成员都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同时,大华还与上海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院校有人才和专业研究等方面的合作,由此形成了以国内著名的上海财经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作为专业学术依托的战略合作关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成立于2012年10月,由湖南省财政厅批准设立,批准文号:湘财会函[2012]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55816904G。分所执行合伙人:陈长春。现有在职员工112人,本科人员占公司总数80%,其中注册会计师人员54人,其他从业人员55人。
承做过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码:600731)、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码:300063)、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码:000806)、湖南天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码002113)、湖南中普防雷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代码:831811)、湖南永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代码:832005)、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湖南省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的审计业务,在审计过程中,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服务精神,赢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大华各类业务资质齐全,不仅能够从事国内上市公司审计、特大型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审计、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审计,同时经PCAOB认可具有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取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位列第8位。公司常年审计客户一万余家,业务范围包括审计鉴证、管理咨询、资产评估、工程咨询、税务服务等,服务对象主要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涉及航空、金融、电子、电力、化工、造纸、旅游、房地产、电信、交通运输、能源、机械、农业、林业、餐饮、食品、酒店、医药等多个行业领域,并多次接受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委托承担其他特殊目的专项审计。事务所2012年至2018年的业务收入均在10亿元以上。
大华坚持按照新起点规划未来、高标准开展工作、高水平科学发展的企业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精益求精”的内部管控理念,构建“规范、协调、高效”的一体化管理机制,以维护公众利益为目标,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执业水平,着力打造业内公认、社会信赖、管理规范、服务一流的品牌事务所,竭诚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传承大华的优秀文化,再造民族会计品牌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