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业务范围:(非诉讼金额纠纷调解)
1、调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适宜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民商事纠纷;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调解司法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委派、委托调
解的民商事和其他适宜调解的纠纷;
3、开展民商事权益保护领域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培训、研究与交流。
1、薪酬结构:无责底薪3500元+餐补+提成(上不封顶)+奖金
2、工作时间:早九晚六,周末双休,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执行,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
3、其他福利:入职购买五险一金、餐补20元(按出勤天数计算,随当月工资一并发放)。员工生日会、不定期团建等
4、晋升空间:根据工作能力,工作经验,领导力综合可晋升组长、主管及更高职位
企业目标
本中心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起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运用法治化方式化进一步畅通企业和个人权利救济渠道,推动更加有效地防范化解金融矛盾风险,持续优化成都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市成立了“成都金融调解中心”,依托天府中央法务区法务资源聚集优势,探索构建金融纠纷多元、集成化解模式。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接收金融纠纷调解申请,安排调解时间、地点及参与人员,确保调解流程顺利启动。
2、调解方案制定,根据双方诉求、证据材料分析争议焦点,制定调解方案并提出建议,通过沟通协商推动达成协议。
3、协议执行监督,督促调解协议履行,跟踪违约情况并及时处理纠纷,必要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
4、定期收集双方反馈,评估调解效果并改进工作流程,提升纠纷解决效率。
5、需熟悉商事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确保调解过程合法合规。
二、录用标准:面试通过,经用人单位政治和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录用。
1、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金融、经济等相关专业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2、涉及行业:银行、律师、保险、金融等(从事过电销、客服类);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4、熟悉金融业务,对银行.金融机构委托案件进行逾期帐款的调解工作,制定调解方案,督促客户及时还款;同行业经验3年以上。
5、普通话标准流利,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应变能力。
6、沟通协调能力强,“平衡双方利益"是核心能力。
7、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曾受过纪律处分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处分期内或影响期限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调解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