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省)有关环境检测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本公司实验室行政、技术等工作全面负责;
2、协助技术负责人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并批准、发布管理手册;建议组织机构,包括部门和岗位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相互关系;
3、根据工作运行情况,建议内部机构、人员、仪器设备、环境设施、基础设施等资源的调配,任命和授权关键人员,并分配质量管理职责;
4、协助质量体系的管理评审,建议是否修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体系文件,当管理体系发生变更时,应在组织结构、资源配置等方面确保维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5、组织审定实验室的工作计划,提出检测技术业务发展规划;负责检测项目合同(协议)的评审工作;组织仪器设备的采购、降级和报废的评审工作;
6、督促实验室人员执行技术、业务、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廉洁、以及安全方面的要求;
7、在本实验室本门建立沟通机制,营造良好的沟通环境,确保与管理体系有效性相关的事宜能得到有效地沟通,并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到全体实验室员工。
8、 批准实验室外部人员进入检测工作区,以及借阅、复制档案资料。批准档案销毁;审核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计划和实施方案,批准月度、年度工作统计和考核,提出人员奖惩意见;
9、负责实施实验室间能力比对/能力验证、检测过程的控制、期间核查等活动和参加内审及评审;
岗位要求:
1、须具备化学、环境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行业(第三方检测机构或环境监测站等)工作三年或相关检测行业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和国家和地方发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环境检测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
3、熟悉评审准则(GB/T 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管理性文件及管理程序;经历过环境实验室资质认证初评、监督评审、复评、扩项,需要其中有一次主要负责经历;
4、熟悉有关检测标准、规范和方法,掌握环境检测(熟悉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的相关技术和流程;熟悉大部分现场采样/检测和实验室分析设备的原理和基本操作,并且具有一定的设备维护经验;
5、能够对样品(如大气、水质、烟尘、土壤、噪声等)采集、检测过程中的仪器(了解现场采样相关仪器和实验室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器、原子吸收光谱仪、ICP、ICP-MS等)操作等作出明确指导,能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价;持省级环境监测上岗证或者国家级环保验收监测上岗证;
6、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优秀的技术水平;有较强的组织、沟通与协调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针对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异常情况及客户提出的疑义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
上班时间:8.30-17.00双休,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公司福利:饭补+岗位补贴,节日福利,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