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1.岗位职责:前台电话接转、接待、会议室、吸烟室的使用安排与维护;收发文件及快递接收分发;内务支持,会议室及会议室用品的管理及使用,日常物业联系;所内会议、会务活动的支持;除完成上述工作外,还应承担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其它工作。
2.任职要求:要求大学本科学历,身高1.63米以上,年龄22岁至35岁,要求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与服务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法律专业毕业者优先考虑。
3.薪资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前台工作岗位试用期月薪为人民币3600元/月;
(2)试用期满前台接待岗位月薪为人民币4500元/月。
上述待遇标准不包含律所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及税费依法自行承担。以上待遇标准为基础标准,聘用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上浮。薪资待遇构成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按工作时间计算的工龄工资,具体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