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000元
自由大路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爱护儿童,具备优良品德和专业能力,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暴力伤害、吸毒、酗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3.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被处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聘用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
1.此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临聘人员,合同期为一年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不胜任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任职期间违反师德师风予以解聘;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参照幼儿园规定薪资待遇执行。
四、岗位职责
1、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良好的班级秩序和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
2、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沟通幼儿在园情况,了解幼儿在家表现,共同促进幼儿成长,如组织家长会、进行家访等。
3、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引导幼儿主动参与、积极探索、大胆表达,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4、完成幼儿园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为幼儿园的发展贡献力量。
五、任职资格
1、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有音乐、舞蹈、主持、书法特长的教师优先考虑。
4、熟悉儿童生活习性,了解儿童心理,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5、能用科学的育儿方式指导家长家园共育。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