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推动公司合规文化建设,牵头建立内控及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合规管理体系。
2.负责统筹公司诉讼、仲裁、调解等各类法律纠纷的处置工作。
3.负责牵头开展公司合规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与完善工作,组织开展合规培训相关活动,强化全员合规意识。
4.负责开展团队建设及梯队培养工作;
5.负责对所属单位法务合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6.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专业素养,原则性强,遵纪守法,勤勉敬业,甘于奉献。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影响任职的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落实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任职资格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政治面貌: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
3.任职经历:现任中央企业二级单位处室副职级或副处级相当职级干部;或具备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后分别满3年、5年、8年以上工作经历。(中核集团系统外报名人员相关级别认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4.工作经验:原则上具有法务、合规、风控、审计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国有企业运作模式、公司治理规范及国资监管要求。
5.优先条件:拥有大型央国企法务合规或相关工作经验,有团队管理经历优先;获得过全国或省市级法治、合规领域业务评比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的优先;具备资本运作(增资引战、成果转化等)、重大法律纠纷处置、合规体系搭建相关经验者优先。
以上年龄计算、工作年限等资格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正式任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