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集团总部财务管理工作;有集团公司和集团中心财务管理的经验
2.负责集团总部投融资管理工作;
3.负责完善财务制度体系,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4.统筹能源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税务筹划、会计核算等方面工作。
5.具有投资工作经验;
6.具有公司上市的相关经验,(公司3-5年内上市)
7.具有集团公司财务统筹经验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或相关专业;
2.拥有会计中级或以上职称,熟悉国家财务、税务、审计等相关法规政策;
3.有大型集团化企业、国企财务管理或公司上市经验者优先考虑。
备注:本岗位属于准东能源集团编制内人员,国有独资、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提供食宿(单身公寓),每周有乌市、昌吉、阜康、奇台、吉木萨尔等东三县的往返通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