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管理或火电厂相关专业;
2.5年及以上工程建设工作经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注册安全工程师优先;
3.熟悉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管理、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护、环境保护、施工安全、防火防爆防毒等专业知识;
4.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岗位职责:
1.按计划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各部门及班组教育培训执行情况并每季度出具检查通报;
2.组织各部门开展安全目标责任书自评并每季度出具检查通报;
3.按计划组织或参加各类应急演练,检查督促部门、班组按电厂布置的安全活动要求,认真组织职工学习;
4.编写电厂《安全简报》,做到实事求是、定性准确,及时下发安全事故快报。参加季节性安全检查、指导班组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按安全风险控制评估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岗位负责的安全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5.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购置、发放合格的劳动保护、安全用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督促职工正确使用;负责监督现场安全设备、工器具,定期维护、检查、试验、检测,确保合格使用;
6.检查设备、设施安全的状况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对检查发现的设备、人身隐患,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及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说明:本岗位属于准东能源集团编制内人员,国有独资、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提供食宿(单身公寓),每周有乌市、昌吉、阜康、奇台、吉木萨尔等东三县的往返通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