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博士后研究人员
2.5-2.6万
杭州医学院
杭州
不限
博士
03-28
工作地址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国家浙江新药安评中心

职位描述
一、研究方向:
1.类器官与器官芯片构建:基于干细胞技术与3D细胞培养,构建体外生理病理模型;
2.微流控与多器官芯片开发:开发微流控器官芯片,实现多器官互作系统,模拟药物代谢及毒性;
3.药物筛选及毒性评估:利用类器官、器官芯片进行药物筛选、毒理及精准医学研究;
4.生物材料与工程化应用:优化类器官培养基质,探索器官芯片的工程化与产业化路径。


二、应聘条件:
1.对象:以应届博士毕业生的身份,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全时全职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含外籍人员)。
2.年龄:4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生物学、药学、毒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细胞生物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4.研究背景:在类器官培养、器官芯片构建、微流控技术、干细胞分化等领域具有研究经验,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论文者优先;
5.科研能力:具备独立科研能力,能结合类器官或器官芯片技术开展药物毒理及安全性研究;
6.团队合作: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团队协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

三、薪酬待遇:

1)统招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根据浙江省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标准及范围的最新文件规定申请浙江省博士后生活补贴。

2)学校实行协议年薪制:包含基本工资、博士后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含单位缴纳部分)。统招博士后,年薪≥30万元(税前),安家费2万元,租房补贴3万元/年。在职博士后,年薪≥30万元(税前)。上述所有薪酬福利按照《杭州医学院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杭医〔2021〕16号)相关规定发放。

3)博士后在站期间所获得科研成果参照学校科研奖励相关制度享受相应奖励;如参与横向项目工作者,按工作量享受相应激励费奖励。

4)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中心员工同等福利,含中餐餐补、节假日福利、每年体检套餐等。

5)出站考核优秀的博士后,学校给予每人发放1-2万元考核奖励,学校按相关规定优先聘用为事业编制科研或教师岗位。出站时科研业绩符合杭州医学院“求真人才工程“第六层次(包含)以上要求者,可以优先推荐聘为相应层次求真人才,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具体参考杭州医学院求真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6)期满出站并首次就业在浙江省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按照浙江省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等资助标准及范围的最新文件规定申请浙江省博士后研究人员引才补贴。


四、杭州医学院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简介)

杭州医学院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暨国家(浙江)新药安全评价研究重点实验室)为杭州医学院下属部门,坐落于美丽开放的杭州市滨江区国家高新开发区。

中心始建于1997年,属国家科技部“ 九五” 重中之重攻关项目—“ 1035 ”工程建设项目(全国最早的五家GLP中心之一),是首批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物GLP认证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之一,并较早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化学品GLP认证,以及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AALAC)完全认证资质。

历经20余年的发展,中心具备完善的软、硬件研究条件,建立了符合国际规范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可以为新药企事业单位提供满足药品注册要求的各类新药(疫苗、中药、化药、治疗用生物制品、细胞治疗产品等)的非临床研究一站式服务(包括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药效学和药代动力学研究)。迄今,中心已为数百家医药企业和新药研发机构完成了700余种各类新药共计4000余项安全性评价研究工作。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中心成功助力全球首款重组蛋白新冠疫苗获批在国内外紧急使用。

中心先后承担了国家“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国家重大攻关、“863计划”、国家自然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浙江省重大攻关、浙江省自然基金等80余项科研项目;并承担了“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浙江)基地—现代中药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国家教育部“2011计划”项目 “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实验动物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疫苗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安全性评价平台”等研究平台的建设工作;获得国家、浙江省科技成果5项、国家授权专利7项,发表研究论文100余篇和参编专业著作10部,努力追求社会服务与科学研究的互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共进。

诚挚邀请您的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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