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1、统筹井下矿山开采计划,优化采矿、选矿工艺流程,确保产量、质量达标。管理设备维护与升级,降低故障率,提高机械化、智能化开采效率。协调化工生产部门,保障矿石原料供应与下游生产需求衔接。
2、指导矿山地质勘探、储量评估,制定科学开采方案,延长矿山服务年限。推动绿色矿山技术应用(如尾矿综合利用、生态修复),降低化工生产环境影响。
3、控制采矿成本(人力、能耗、物资),制定降本增效方案。确保环保合规,落实废水、废气、固废处理标准,通过政府环评检查。对接安监、自然资源等部门,完成采矿权延续、安全许可证年审等行政手续。
任职要求:
1.五职矿长学历及专业要求:
(1)矿长:采矿工程、矿山管理、地质工程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安全副矿长:安全工程、采矿工程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生产副矿长:采矿、地质、测量、机电、通风、矿建等矿山主体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机电副矿长:机电工程、矿山机电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5)技术副矿长:采矿工程、地质工程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有10年以上地下矿山(最好是磷矿)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矿长或副矿长任职经历。
3.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注册机电工程师证书》、《注册采矿工程师证书》或岗位相关的职称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者优先。
4.精通非煤露井下开采技术,熟悉磷矿特性。
5.掌握矿山数字化管理工具、机械自动化设备操作。
6.熟悉《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矿产资源法》等法规,具备应对环保督查经验。
7.擅长成本控制与资源配置,具备跨部门协调能力,能有效沟通政府、安监部门及化工生产团队。
8.抗压能力强,能适应矿山作业环境,7×24小时应急响应,具备绿色矿山建设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