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履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及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履行《项目经理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
3、负责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行使公司赋予的各项权力,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项目管理的组织、分针与目标,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满足合同的各项要求;组织策划项目经理部质量、环境、健康安全体系的建立、完善、实施。
4、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系统的动态管理,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协调与业主、建立、作业队等各方关系。
5、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核算管理体系,组织制定项目质量、安全和成本管理目标并实施。
6、组织编制、实施项目年、季、月施工计划,参与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负责工程款回收和债权、债务清理。
7、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种报表、定期向公司汇报项目情况及报告重大事项。
8、组织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经济、技术资料、项目结束时交公司归档。
9、接受公司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审计和考核,处理项目结束善后工作。
10、项目经理是在项目上体现企业形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的文明工地建设及施工人员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任职要求:
1、具有5年以上房建项目施工管理经验,持有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职责资格证书、河北安管B证,持证上岗,人证合一。年龄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项目建设地点定州,适应项目作息安排。
3、保定市全地区及下属县区人才,外省、外地市的暂不予以考虑。
4、本岗位招聘偏向施工现场管理。
三、薪资待遇:
1、定岗工资8000-10000,具体以面试结果为准,证书费单独结算。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执行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转正后执行岗位工资。公司提供五险,保险个人部分个人承担。工资下发薪,发薪准时。
3、项目上包食宿,每周单休,每月公休4天,如遇法定节假日以项目部实际安排为准。
4、面试地点:定州市
四、温馨提示:
没有一级建造师(房建工程)职业资格证书、安全B证、人证不能合一者、无相关工作经验者请勿投递简历。条件不符合者,敬请谅解不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