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招聘要求: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
(2)学历: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学校为师范类学校;
(3)专业:语言类专业;
(4)证书要求: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5)其他要求:-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身体健康,能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收取并审核筛选应聘资料,组织面试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公示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备注:
1.在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拟录用人员须在完成考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未达“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3.在职人员须于入职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