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品行优秀,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敬业精神,善于学习、沟通、合作与交流。具有小学、初中学科教学教育管理能力,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完成本学科课程以及跨学科活动。
  在职优秀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任教经历,教学业绩突出者优先;  
(2)特级教师、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获得市区及以上教育教学等荣誉称号者或科研奖励者优先。  
   
应届毕业生: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本人参加过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者优先;   
(3)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4)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学资质证书。  
     
优秀退休教师:   
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以上、年龄不超过63岁的北京市或外省市中学教师。  
    实习教师:   
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符合条件者可全职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