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体系构建与领导:负责构建并持续完善与“特殊普通合伙”责任机制相适应的全所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
2. 专业分析与决策:对重大审计项目、复杂会计审计问题及高风险业务领域,履行最终层面的实质性复核与技术裁决;
3. 风险监控与应对:建立业务风险动态监控机制,主导对高风险项目、重点客户的独立质量评估。代表事务所,专业、高效地应对财政部、中注协、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检查与问询;
4. 文化培育与传导:推动“质量至上、风险共担”的文化落地,通过案例研讨、定制化培训、专业指引等方式,系统性提升合伙人及全所人员的专业审慎性与风险意识;
5. 合伙人级沟通:与管理委员会及各业务合伙人紧密协作,就质量控制、风险容忍度、业务承接与保持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沟通与决策,平衡业务发展与质量安全。
任职要求:
1. 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其中三至五年专职从事全所层面质量控制高级管理工作;
2. 深刻理解特殊普通合伙制的法律内涵、责任架构及对质量管控的特殊要求;
3. 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与书面表达能力,能清晰、坚定地传达专业意见,具备应对监管检查、处理复杂执业风险事件的实战经验,无不良执业记录;
4. 具备卓越的专业判断力、原则性与合伙人级别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影响决策、推动体系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