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质保监督监查评估工作;
2、负责在现场开展巡检工作,执行各类监督监查工作及问题的跟踪和关闭验证;
3、负责对建设项目供方/分供方质量保证文件的审查;
4、负责对现场施工不符合项报告进行审查,并对不符合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
5、负责编制现场施工质保监督记录、报告,编制项目周报、月报、质量趋势分析报告等;
6、参与开工检查、出厂验收、供方资格评价、质量月活动和其他监督监查等。
7、工作地点:福建霞浦。
资格条件:
1.熟悉核电领域安全生产、质量保证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具有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相关导则的培训经历;
2、5年及以上核电质保工作经验或8年及以上电力行业工作经验,曾从事质保、土建或安装(机械、电气/仪控焊接/无损)等领域;
3、年龄不超过50岁;
4、高级工程师等同资格证书或主监查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