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负责安防运行工作和报警跑点等工作;
1.上岗时必须精神饱满,举止大方得体,佩戴工作牌。
2.上岗时须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服装,服装必须保持清洁平整,领带系端正,皮鞋保持光亮,无污迹。
3.熟练掌握监视设备系统的操作流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发现监视设备异常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私自摆弄。
4.监控中心当值人员、消控中心当值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房安全条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并做好进出人员的登记情况,严格按备用钥匙的管理条例,严控备用钥匙的启用情况,并做好相关登记、移交、封存等工作。
5.确保24小时消防主机系统、闭路电视系统、防盗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生故障立即报修并向上级领导进行报告。熟练掌握监控中心、消控中心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熟悉其他消防设备的使用。详细记录消防报警系统的每一次报警情况及处理过程。
6.协助维保人员做好对监控中心、消控中心消防设备的监测、维修工作。
7.每日检查监控录像系统,确保各监视画面清晰刻录。确保探头处于正常位置,发现探头、录像或设备、设施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任何人不经管理处秩序维护主管、物业经理或驻场总经理的同意,不得查看监控录像。
8.时刻保持通信畅通,夜间需密切关注进入项目范围内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通报,以防万一。
9.消防供水设施一律放在自动档位。遇报警信号立即通知秩序维护领班到现场确认,如误报则立即复位;如经现场确认为火警则立即按火警处理的应急方案执行,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确保通讯的联络畅通,做好火场记录。
10.严格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做好各类物品和事件的移交。
11.配合秩序维护领班对本班队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宣传。
12.做好监控中心和消控中心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工作。保持监控中心恒温状态(25度),不可随意调整空调的温度,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
13.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
任职要求:
1.40岁以下优先;
2.具有高中、中专、中技以上学历;
3.具有三年以上物业监控和消控工作经验。
4.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