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国家矿山行业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矿山建设业务特性,牵头搭建 “安全 - 环保 - 职业健康” 一体化管理体系,制定配套制度并推动制度在各项目部落地。
2.针对矿山建设高风险环节,制定专项防控方案,配置专项安全设备,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降低重大安全风险。
3.牵头制定矿山建设专项应急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环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职业健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架构、处置流程、物资保障。
4.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包括现场实战演练,检验预案有效性并优化,提升团队应急处置能力。
1.具有中央企业或同等规模企业直管二级公司或集团公司党委管理领导人员的企业中层干部副职级及以上任职经历;或下一层级正职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至少满1年)应具有下一层级正职和副职级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对于无法对应职级的,应当具有类似行业、类似规模企业中层管理经历。
2.具有矿山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集团内部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大学本科。
3.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具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矿山企业管理工作背景者优先。
4.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