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幼教事业,能主持园所整体工作,保证政令畅通,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2.带头遵守园规园纪,职业道德高尚。
3.具有兢兢业业,不畏艰难,拼搏进取,勤俭节约的品质。
4.具有优秀的人格魅力和优良的学识修养,具有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进取精神。
5.无不良记录。
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规等规章制度,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
1.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2.制定年度招生目标计划,负责招生工作的实施。科学、全面地管理全园的教学,市场,行政,后勤,安全等工作。
3.负责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做出正确评估。
4.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以及企业文化教育,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
5.能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6.能管理使用好园所的设备、经费等。
7.能提高园所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
8.能组织好园所各种庆祝、游学活动。
9.能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10.能做好其它日常工作以及上级交予的其它工作。
岗位要求:
1.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50岁,具有丰富幼儿园管理经验的优秀人才年龄可以放宽。
3.工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教育机构或幼儿园管理工作经验。
4.资质及健康状况: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和园长资格证,身心健康,能坚持本岗位工作。
5.具有较高的儿童观,教育观和专业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强,良好的亲和力及管理意识。
6.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及修养,高度诚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7.有一定的撰写文稿和口语表达能力。能拟定工作计划,撰写工作经验和研究报告,并指导教师撰写文稿。
工作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入职培训后可根据个人住址就近安排工作)
职位福利:五险、节日福利、周末双休、定期体检、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