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办公秩序的管理。
2、督促和监督监理公司的各项工作。
3、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现场签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进度款的审
核和申报。
4、工程质量的监管,乙供及甲供材料、设备到场数量、质量、
型号和厂家及产地的确认。
5、负责组织和跟进工地定期召开的由监理主持,总包、分包和
甲方参加的联席工程例会、各专业、各工种工程协调研究会议和不定
期召开的各施工单位联席会议。
6、为招标工作提供技术要求和招标条件建议,工程招标文件拟
订、谈判和定标工作。
7、各专业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和报送。
8、监督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和工程变更
以及落实签证手续是否完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9、工程交工后施工员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开、竣工报告书,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设汁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记录,甲乙方供料手续或有关规定,采用有关的工程定额、专用定额与工期相应的市场材料价格以及有关预结算文件等做好竣工结算,对工程中发生的签证要单独进行结算,对发现预算中有漏算或计算误差的应积极争取及时进行调整。将各分部工程编制成单项工程竣工综合结算书。积极配合工程审计人员进行工程量的审核工作,若发现审计中有不合理的审核要主动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