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行教师的责任与义务,积极完成教学任务。
2、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相关实践经历,熟悉所担任的课程内容,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能型教师一般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高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完成教学任务;年龄一般在65岁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有意向教师均可电话联系,方式如下
刘院长联系方式:一三八七零九六四九零六
原标题:《车工、电工、铣工、焊工、钳工(兼职实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