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1.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有学位证);
2.能够教授《经济学原理(中级)》、《人力资源管理(中级)》《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分析与评价》、《管理沟通》、《基础会计学》、《社会学概论》、《行政管理学》学科;
3.具有教师资格证,且有3年及以上学科教授经验者优先;
4.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
5. 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完成相关教学工作;
6.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和服务意识。
上课时间为秋季学期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40,共计8小节
具体课程安排根据老师的时间综合考量安排,尽可能会安排在同一天
最终薪资根据实际授课节数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