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有关政策文件、通知要求,及时传达部署给物业、租赁、经济机构、企业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按要求落实完成小区、租赁企业、经济机构巡查、安全生产专项巡查任务目标,在规定期限实成整攻复查;
3、胶囊房投诉核实,三栏一箱、双评议专项巡查,负责信访投诉件核实处理;
4、督促物业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排除安全隐患,劝阻上报等职责。
【岗位要求】
1、从事或具备物业相关工作经历,(物业项目经理证优先);
2、具有租赁行业相头工作经验;
3、年龄25岁及以上,有驾照、有车;
4、对东湖高新区周边小区、楼金企业有相对了解;
5、住东湖高新区优先;
6、对工作负责、能吃苦、可接受临时性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