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集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风险管控及标准化管理等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监督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集团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设,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保障安全生产;
3、对各子公司出现的各类安全、环保未遂事件、事故等,形成报告,组织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集团公司内再次发生,依据 “四不放过” 原则处理;
4、组织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向集团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5、经常深入各子公司现场,指导各级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开展管理工作,对检查出现的问题,组织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和方案;
6、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构建风险识别评估和隐患防控治理体系,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挂牌督办;指导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7、监督集团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8、建立健全集团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网络,及时发布生产运行管理信息,指导各企业开展信息交流;
9、组织集团安全培训,监督子公司安全培训计划落实,确保人员先培训后上岗;
10、建立健全环境、职业卫生健康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环境、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
11、健全集团人员工伤管理职责(含预防、应急处理、调查分析、整改落实、配合建立工伤台账);负责集团劳动保护标准的制定;
12、对子公司安环部月度绩效进行评估考核,对集团内人员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提出安全方面意见;
13、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职责:
1、组织制订集团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的职能。
2、指导、监督和考核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协调、指导或组织集团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4、编制集团与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对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奖惩意见。
5、每月组织一次月度安全检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节前安全检查等工作。
6、监督子公司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的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