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施工单位的档案管理交底。
2、 负责项目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施工资料的审核管理。
3、 配合施工单位的档案整理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 负责住建局等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甲方资料的准备工作,核查施工、监理单位的档案准备工作。
5、 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城建档案馆申请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及档案整改工作。
6、 负责工程竣工后,负责向城建档案馆等主管部门移交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
7、 负责现场产生的所有的技术性文件(图纸、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工程量签证等)接收、编号、下发工作。
8、 负责整理各种工程例会的会议纪要,汇总、编制各种报表,定期发布工程通报,并对会议纪要、联络函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
9、 负责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的保密、借阅、鉴定、销毁等工作。
能够独立完成市政工程施工资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