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爱国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2、声乐相关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音教专业优先。
3、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亲和力。
4、有声乐一对一教学经验者优先。
岗位职责:
1、负责高中阶段声乐专业声乐教学(一对一),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
2、负责声乐主任安排的教学工作。
待遇:
1、由主任指导教学工作及进行针对我校学生教育心理学培训和教学管理培训。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20-17:50),周末双休,享受国家法定假及寒暑假。 3、兼职老师不坐班,享受节日福利。
面试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蛟龙港双九路一段195号。
联系人:韩老师(捌伍陆陆壹壹肆捌)
重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或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曾有涉黄、涉赌、涉毒、酒驾、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违法犯罪等行为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有违师风师德不适合教师职业情况的;
8.不拥护党领导,或加入宗教/邪教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