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6000元
电谷源盛广场C座11层
工作内容:
第一条 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全面负责。
第二条 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条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及岗位职责。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第四条 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
第六条 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第七条 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第八条 审批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第九条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移交证书》。
第十条 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第十一条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第十二条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三条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任职要求:
1、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能完成转注。中级及以上职称。
2、土木、市政、水暖、电气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3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能独立主持项目监理工作。具备电脑操作办公能力(Word、Excel、PPT等)
4、了解工程监理,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建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5、能接受驻场主持工作,会开车,沟通协调能力强。
6、工作地点:保定市及周边各县。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