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名额
光华街道办消防服务中心队员1人。
一岗位职责
(一)战斗员岗位。通过入职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安全检查、初期火灾扑救,协助配合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社会救助、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消防车驾驶员兼战斗员岗位。通过入职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B2照及以上)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日常开展安全检查、社会救助、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协助开展初期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考核测试分为:
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任意一项不合格均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录用及岗前培训
(一)录用规则
1. 全程参加招录,且通过体能测试、面试、政治考核、体检等的人员,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录用。
(二)签订劳动合同
考核测试、体检、政治考核均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新录用人员在其参加入职培训的5个工作日内订立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在接到用人单位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三)岗前培训
新录用的队员,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30天,培训期即试用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转正,正式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