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安监员、安监主管:
1.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并填写安全日志;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纠正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有权下达局部停工整改决定;
4.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进行旁站式监督;
5.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6.组织项目日常安全教育,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7.参加现场机械设备、电力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8.建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如实记录和收集安全检查、交底、验收、教育培训及其它安全活动的资料;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参与抢救,保护现场,并对事故的经过、应急、处理过程做好详细记录。
(二)岗位要求
1.专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2年及以上,持安全C证;
2.沟通能力强、有责任心,有1个项目的安全管理经验。
3.有中建体系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地点
根据具体项目进行分配(海南、广西、湛江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