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6000元
大连通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一、岗位职责
1.教学工作:
-负责教授人物形象设计相关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化妆造型、发型设计、服装搭配、色彩搭配、形象礼仪、皮肤护理等。
-制定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案,确保教学内容与行业标准和趋势相符。
-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理论讲授、实操演练、案例分析等,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际操作能力。
2.实践教学:
-指导学生进行化妆、发型设计等实际操作,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意思维。
组织并参与学生的实习和实践活动,与时尚行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实战经验。
3.课程研发:
-参与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的课程研发和教学改革,更新教学内容以适应行业最新发展。
-开发和维护实践教学课程和教学资源。
4.学生指导:
-提供学生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学生了解人物形象设计行业的就业前景和发展路径。
-指导学生参加时尚设计相关的技能竞赛和活动。
5.专业建设:
-参与专业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维护相关设备和工具。
-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时尚活动和展示,提升专业影响力。
6.其他职责:
-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学术交流和专业评估。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教学和管理任务。
二、任职要求
1.学历与专业:
-具有人物形象设计、服装设计、化妆造型、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业资格:
-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具备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如化妆师证书、形象设计师证书等。
3.工作经验:
-有人物形象设计行业工作经验,如化妆师、形象设计师、时尚编辑等。
-有职业教育或相关教学经验者优先。
4.技能与知识:
-熟悉人物形象设计的各个环节,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了解时尚潮流和行业动态,能够教授最新的化妆和造型技术。
-具备良好的审美能力和创意思维,能够指导学生进行创新设计。
5.个人素质: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能够适应一定的工作压力,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其他要求:
-身心健康,品行好,踏实肯干,工作责任心强。
-理解并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文化。
学校可供食宿,感兴趣随时和我联系~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