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教师
4000-8000元
大连通才计算机专修学校
大连
不限
本科
09-11
工作地址

大连通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职位描述

一、岗位职责

1.教学工作:

-负责教授人物形象设计相关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化妆造型、发型设计、服装搭配、色彩搭配、形象礼仪、皮肤护理等。

-制定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案,确保教学内容与行业标准和趋势相符。

-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理论讲授、实操演练、案例分析等,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际操作能力。

2.实践教学:

-指导学生进行化妆、发型设计等实际操作,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意思维。

组织并参与学生的实习和实践活动,与时尚行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实战经验。

3.课程研发:

-参与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的课程研发和教学改革,更新教学内容以适应行业最新发展。

-开发和维护实践教学课程和教学资源。

4.学生指导:

-提供学生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学生了解人物形象设计行业的就业前景和发展路径。

-指导学生参加时尚设计相关的技能竞赛和活动。

5.专业建设:

-参与专业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维护相关设备和工具。

-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时尚活动和展示,提升专业影响力。

6.其他职责:

-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学术交流和专业评估。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教学和管理任务。

二、任职要求

1.学历与专业:

-具有人物形象设计、服装设计、化妆造型、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业资格:

-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具备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如化妆师证书、形象设计师证书等。

3.工作经验:

-有人物形象设计行业工作经验,如化妆师、形象设计师、时尚编辑等。

-有职业教育或相关教学经验者优先。

4.技能与知识:

-熟悉人物形象设计的各个环节,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了解时尚潮流和行业动态,能够教授最新的化妆和造型技术。

-具备良好的审美能力和创意思维,能够指导学生进行创新设计。

5.个人素质: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能够适应一定的工作压力,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其他要求:

-身心健康,品行好,踏实肯干,工作责任心强。

-理解并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文化。

学校可供食宿,感兴趣随时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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