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地点:福田区
二、任职要求:
(1) 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及以上职称;
(2) 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法学类、公安学类、心理学类、社会工作、教育学等专业优先;
(3) 具有社区矫正或安置帮教工作经验。
三、工作内容:
(1)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主动与各街道司法所进行工作对接,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开展教育活动、教育学习等。
(2)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档案,并做到对社区矫正对象信息保密。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4)驻点人员需专职驻点,工作模式按照派驻点规定执行。不得无故缺岗、中途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