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师范大学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依托北京师范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及雄厚的教学、科研及人才优势,坚持教育科技融合发展,通过举办实业传播推广先进教育理念。公司作为学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负责对其所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紧密围绕学校未来发展的核心定位,秉承服务高校、面向市场的原则,通过国有资本运营,促进学校产业战略布局的不断优化。全资设立出版集团、教育集团、科技集团、国土空间研究院四个下属集团公司和子公司。
科技集团(全称“北京师大合创科技平台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师范大学统一、规范、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孵化和产业化运营平台,围绕“新教育、新医药、新能源、新环保、新材料、新装备、新文创”的七新领域创新发展,推动教育科技产业集群壮大发展;扶持N个科技创新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强化多元化的科教服务保障支撑能力。科技集团致力于成为教育科技融合创新和协同发展的引领者,打造世界一流大学的一流教育、科技、文化产业平台。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岗位1:科技集团副总裁(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1名;
岗位2:科技集团副总裁(负责内部运营管理工作)1名;
主要工作地点:北京。
二、报名条件
(一)任职条件
岗位1:科技集团副总裁(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企业负责人任职经历或同等规模企业全面主持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科技成果转化合规流程,具有敏锐的行业趋势洞察与商业分析判断能力,具备协同运作与资源整合能力,擅长统筹内外部事务协同运作。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岗位2:科技集团副总裁(负责内部运营管理工作)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企业负责人任职经历者优先。
3.熟悉国家科技创新政策与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具备财务分析、法律合规等领域专业知识,擅长企业运营全模块管理,构建跨部门协同机制,驱动组织效能持续提升。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岗位职责
岗位1:科技集团副总裁(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1.负责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战略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设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校企合作模式及合规流程,确保转化路径符合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2.深化政产学研政策协同,对接科技主管部门(中关村/科委等),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要求;协调政府科技项目申报、资质认定与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维护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关系,整合各方资源,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科技成果供需对接与合作转化。
3.配合学校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加强技术经理人、园区运营等服务团队建设。
4.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全周期管理,包括成果筛选评估、知识产权运营及孵化平台建设,对接校内科研团队等。
5.负责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全流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并达成预期目标,定期跟踪分析项目进展,及时解决问题与风险。
6.负责开展一系列创新创业服务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科研能力资源挖掘,紧密跟进行业需求,开展技术供需对接、概念验证等活动,探索推进校企科技创新与产业孵化合作落地。
岗位2:科技集团副总裁(负责内部运营管理工作)
1.负责集团生产运营管理工作,拟定并执行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优化资源配置与管控机制,引领集团达成业务增长与创新目标。
2.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保障资产安全及保值增值,严守国资监管底线,防范经营风险。
3.统筹企业管理各环节,包括组织架构优化、流程再造与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建立敏捷化、数字化的集团管控模式,提升跨部门协同效率。
4.全面管理人力资源,涵盖人才招募、培养及激励机制制定;分管法律事务,搭建风险防控体系;负责信息化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统领行政工作,营造高效有序的办公环境,塑造积极的企业文化,提升集团整体竞争力。
(三)凡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公司法》第178条所列情形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