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区域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协助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2.负责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起草会议文件;起草领导小组呈报公司党委的有关请示、报告;对区域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3.负责协调华北区域党委职能部门、区域各单位职能部门及相关部门配合区域党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负责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协助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
6.协助起草区域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任务安排建议。
7.协助完成区域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 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3.关键能力:熟悉党和国家关于纪检、巡视、巡察等各项政策规定,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好的政治敏锐性和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制度构建能力、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语言文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