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岗位及人数:公司副总经理,1人
工作地点:福建永泰
二、岗位职责
1.分解并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做好月度营收指标的分解与落实,定期分析经营数据并优化策略,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2.制定市场营销策略。结合景区资源(温泉、峡谷、漂流等特色),制定差异化市场定位、品牌推广策略及竞争分析。
3.线下渠道拓展与关系管理。开发维护旅行社、企业团建、学校研学等B端客户;深化与OTA平台(携程/美团等)合作,提升线下渠道贡献率。
4.加强新媒体与数字营销体系建设。统筹抖音、小红书、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矩阵运营,策划爆款内容,提升线上曝光量与转化率。
5.活动策划与事件营销。主导季节性主题活动(如漂流节、温泉季)、节庆营销及跨界合作项目,拉动客流高峰。
6.大客户与集团业务开发。 拓展企业年会、政府会议、大集团采购等高端客群,设计定制化套餐提升客单价。
7.市场调研与产品优化。监测游客满意度、竞品动态及行业趋势,反馈至产品部门优化景区动线、服务及二次消费项目。
8.营销预算与成本管控。制定年度营销预算,合理分配线上线下投入。
9.舆情管理与品牌维护。建立危机公关预案,及时处理网络负面评价;维护景区官方口碑及品牌形象。
10.团队管理与协同作战。组建高效营销团队,统筹销售、策划、新媒体等岗位协作;联动运营部门保障游客体验一致性。
11.负责培训营销部员工,不断更新市场营销观念和营销手段,以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吸引客源;制定营销部的规章制度,定期对部门员工进行评估、考核。
12.确保公司应收账款及时回款。定期核对客户回款情况,跟踪逾期未付款项,及时与客户沟通催收,确保账款按期到账。
13.负责客户挂账申请的初步审核。核查客户信用额度、历史付款记录及合同条款,评估风险后提交财务或上级审批。
14.执行公司制定的各种计划和决策;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任职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受过刑事处罚,无未了结的民事案件,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或失信人员名单,认同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责任心强。
3.要求有5年以上旅游项目管理岗位工作背景,具备较为丰富的文旅行业相关工作经验。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1987年1月(含)以后出生的需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觉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资待遇
年薪面议,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享受工会福利,带薪假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