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江岸区某知名小学
一、招聘岗位
小学教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师德高尚,团队协作能力强,教育理念先进;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应聘教师岗位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教师资格: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
4.工作经历:有1年以上小学高段教学经验,有班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
5.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福利
1.薪资标准:工资待遇按照江岸区教育局临聘教师统一标准执行。
2.课后延时服务劳务:与在职教师同等标准享受课后延时服务报酬。
3.缴纳五险一金,并提供早中工作餐、带薪寒暑假、各类培训和工会福利等。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