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无创技术院长(上海)
9-12万
上海 硕士
永惠华
(一) 具有符合上海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资格的美容皮肤科医师(依据《上海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办法》);
(二)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上海市注册执业,且主执业机构须注册在本门诊部;
(三) 具有皮肤科专业的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 具有3年以上从事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五) 在本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三级医疗机构进行医疗美容、整形专业培训(进修)1年及以上并合格;或连续从事医疗美容、整形临床工作的时间1年以上;
(六) 近2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七) 医师注册执业范围限皮肤病与性病专业,且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薪资面试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