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协助审计部门负责人制定审计计划;
2、主导开展审计项目:项目立项、发出审计通知、制定审计方案、完善审计底稿、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3、定期反馈审计进度及审计发现、汇总工作小结;
4、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内控评价审计、专项审计及临时调查报告等;
5、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归档。
任职资格:
1、统招本科及以上财务类专业;
2、3年及以上会计所、券商及上市公司或大型集团公司审计部工作经验(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1年及以上);
3、具有独立组织开展审计项目的能力,需持有CPA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