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在企业的实施。
2.首营企业(品种)以及销售客户的资质审核。
3.指导验收质量管理工作、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4.负责药品质量的追溯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5.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和不合格药品的报损审查。
6.指导计算机系统质量管理控制功能,以及岗位权限的授予审批。
7.组织制定验证方案和编写验证报告;组织实施冷链设施设备的验证与确认。
8.协助开展员工专业知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岗前及继续教育培训。
9.组织和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防控措施。
10.负责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起草、修订、指导及督促执行工作。
11.组织制定质量保证体系有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督导实施。
12.审核业务部门提交的购销单位和首营药品证明文件。
13.指导质量验收工作和指导质量管理员建立质量档案、收集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纸质或网络上有关药品经营管理文件和药品质量信息。
14.组织收集、分析、反馈内、外部质量信息及时处理分析并反馈至相关部门。
15.组织起草质量体系内审方案、质量目标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内审和考核。
16.对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进行审查,根据各岗位使用系统权限进行审核。
17.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药品召回、追回工作。
18.组织相关部门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19.应当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
20.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季度对药品采购质量情况进行评审工作。
21.组织相关人员对冷链设施设备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
22.配合总经办开展新员工岗前和老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
23.组织质量领导小组成员开展管理体系与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排查,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措施,编纂风险列表。
24.对经营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疑问作出明确的复查结论。
25.负责每月将本单位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货、销售、库存、使用的数量以及流向,报所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
26.负责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第二类精神药品销毁申请。
任职资格:
1.具有药学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5年药品经营管理经验;
2.需要零售和批发工作经验,熟练处方审核,多部门工作协调处理能力;
3.有执业药师(中西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