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描述:
1.为主或参与商标、地理标志相关理论研究、标准制定等;
2.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受理与审查;
3.其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相关工作。
应聘要求: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2.专业不限;
3.具有2年以上商标、地理标志代理、审查或研究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不作工作经历要求。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免笔试,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和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复审内容: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查无误盖章,复印件留存。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如有资格复审不符或放弃者,安排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由公共题和专业题组成,测评要素一般为岗位认知、相关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工作联合第三方背调机构开展。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中心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心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不能按照中心要求时间入职的,视为放弃录用。
享受五险一金、餐补、高温补贴、节假日、工会福利等各种福利保障。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审查协作中心审查员工作经历或者持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享受人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