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3.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矿山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5.协助矿山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措施;
6.参与矿山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和考核;
7.完成矿山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资格条件:
1.年龄45岁以下,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矿山安全、采矿、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
3.听从上级领导指示,服从公司安排;
4.应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