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议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南门)人事处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的教学计划要求制订本岗位教学计划。
2.承担满额的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按教学环节组织课堂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课堂教学,教学效果好。
3.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够成为学科教学带头人。能够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承担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
4.完成有关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
5.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涉老龄相关专业、护理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等相关专业毕业或经历,本科以上的毕业生,并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3.具有较强的专业建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科研能力、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掌握专业领域的前沿知识和信息,能够胜任专业核心课程教学。
4.热爱教育行业、热爱职业教育、热爱学生工作,有高校教师资格优先(若无,须进校两年内获得)。
5.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心理测评和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正接受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反师德师风或有关规定不适宜的。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