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的决定,对项目负分管责任。
2.分管项目的安全、机料、及其它综合事务,协助项目经理主持项目办公会议,组织召开生产经营会,安全工作会和其他工作会议。
3.参与制定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参与制定项目重大生产经营方针、目标、规划工作。
4.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对项目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查行使分管领导权,协助项目经理主持重大质量安全、技术事故的调查处理。
5.定期组织安全、质量生产大检查,对生产安全、质量隐患责令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并督促落实。
6.协助项目经理审签以行政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审批各部门的请示报告,批示行政和各种文件资料。分管生产、安全协调等其他分管工作。
7.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本项目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8.完成上级领导和项目经理委托的其他工作。
专业方向:公路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矿山主体专业、钢结构相关专业(焊接、船舶等)
相关要求: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大类)、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场开发、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2.年龄要求: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3.工作经验:拥有6年及以上央国企土木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且担任1个合同额为5亿及以上的相关专业施工项目(或2个合同额为5个亿以下的相关专业施工项目)同岗位职务,熟悉中大型项目运作模式与管理规范;
4.持证要求:项目生产副经理要求持有一级建造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无一建但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安、交安等配套安全证书;项目商务副经理要求工程师或经济师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5.其他条件:中共党员优先,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