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金华)
8000-10000元
金华 本科
金华之心3号楼9楼
2.1 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习和贯彻药品相关法律法规、GSP 要求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对所销售的药品质量负直接当事人责任。
2.2 坚持依法销售药品,索取购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证明资料并进行核实,及时索取过期的或更新的资料。索取的资料必需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2.3 了解库存商品的质量、数量、价格等情况,实事求是地向客户介绍企业的优势和品种情况,经常征求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售后服务。
2.4 向客户明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胰岛素)、终止妊娠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不得进行现金结算的要求。所有销售的药品做到票、帐、货款一致。
2.5 销售医疗用毒性药品应严格按照《医疗用毒性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并向客户明确严禁采用现金交易的要求。
2.6 销售中药饮片的应严格按照《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执行;
2.7 严格执行公司《退货药品的管理制度》,认真核对退货信息,非本公司销售的药品一律不得退货。
2.8 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配合做好药品召回、追回工作。
2.9 在信息系统授权范围内进行操作。
2.10 负责对新增销售客户的合法性初审,并负责开户工作;
2.11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